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城镇建设劳动合同管理人员6名。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1、应聘者应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丹凤籍户口,符合职位要求专业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城镇建设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年龄在30岁以下(即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其他不适宜从事城镇建设职业的疾病。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信息、报名与审查、笔试和面试、体检、政审、初录、聘用七个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信息
2013年4月10日—4月16日为公布招聘信息时间,县住建局在县政府网站、县电视台、政务公开栏、街道公告栏上公告宣传,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4月17日—18日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报名人员到县住建局报名,报名时应带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网上查询备案表、近期免冠2寸照片5张。由县人社局、住建局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考生4月22日上午到县住建局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2:1以上方可开考,否则同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笔试于2013年4月23日上午进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主要测试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
2、面试:按照招聘计划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2:1确定参加面试人员,4月25日组织面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四)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加权计算总成绩,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
4月26日为体检时间,上午7:30分所有参加体检人员在县住建局集中,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按照修定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
(五)政审
4月26日为政审时间,由县人社局、住建局实施,主要考察初录人员思想品德、社会公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表现。
(六)初录
经过政审、体检合格者予以录取,政审、体检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空缺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
经过公示无异议,予以录取,录取人员按丹办字〔2008〕110号文件规定聘用。
四、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按丹办字〔2008〕110号文件规定享受同类人员待遇。县住建局组织签订劳动合同。
附:招聘城建劳动合同管理人员职位计划表
丹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丹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三年四月十日
丹凤县二〇一三年招聘城建劳动合同管理人员职位计划表
招聘职位 |
招聘计划 |
招聘专业条件 |
学历要求 |
备注 |
城建劳动合同管理人员 |
6 |
城镇规划、城市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技术、市政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工程造价、建筑学、土木工程专业。
|
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 |
丹凤籍户口。 |
合计 |
6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