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西安市行政系统职位经资格复审(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分组名单和时间安排情况详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及批次安排
(一)第一批次面试时间:2013年8月31日(周六)、9月1 日(周日)。(各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详见附件1)
西安市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和从优秀工人农民中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的面试,均安排在第一批次。
9月2日在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省公务员局网公布西安市人民警察职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以及是否进入体检等情况。
报考面向工人和农民职位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及体检事宜待考察工作结束后另行通知。
(二)第二批次面试时间:2013年9月7日(周六)、9月8日(周日)。(各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详见附件1)
西安市行政系统除人民警察职位之外的其它职位的面试,均安排在第二批次。
9月9 日在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省公务员局网公布西安市第二批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以及是否进入体检等情况。
同时公布将发布体检工作安排公告。
三、面试地点
西安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西安市二环路西南角方向,沣惠南路与大寨路十字向南100米路西)。
四、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面试时,须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原件。
2.为了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提前查询交通路线,适当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并按时到场。
3.上、下午面试的考生请务必分别于当天7:00和13:00准时到达指定面试地点集合进行资格查验确认、抽签等准备工作。上午7:30、下午13:30封闭考区,迟到考生不得入内。逾期未抵达面试地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附件:1.西安市行政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从优秀工人农民中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情况表
2.面试考生须知
附件2:面试考生须知
1.考生应自觉关闭通讯工具,按要求封存。对面试开始后擅自使用通讯工具的考生,按有关考试违纪规定处理。
2.考生按抽签结果确定面试次序。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面试前自觉在候考室候考,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面试时由引导员按次序引入考场。
3.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沉着冷静,自觉配合主考官进行面试。
4.考生在面试中不得介绍个人姓名、籍贯、就读院校、经历等状况。
5.考生没有听清试题时,可以向主考官询问。
6.面试答题结束后,考生在考场外等候公布成绩。宣布面试成绩后,考生应签字确认。
7.考生应自觉保守试题秘密。面试结束前不得与他人议论或向他人传递面试信息;面试结束后考生应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区大声喧哗或谈论考试内容。
8.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者,将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有组织作弊、冒名顶替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