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2013年西安市行政系统和党群系统的人民警察和司法警察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并审核合格的考生。(包括市公安局、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市(区)法院司法警察等职位)
二、体能测评地点
西安市体育运动学校(新城区伞塔路中段89号路北)
三、体能测评人员分组和具体时间安排
2013年8月1日(周四)至8月2日(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体能测评人员分组和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因体能测评前需进行考生编号及登记确认等工作,凡参加上午体能测评的所有考生须当日8:00准时到达测评地点(8:30以后不得入场),参加下午体能测评的所有考生须当日13:30准时到达测评地点(14:00以后不得入场),逾期未能准时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注意事项及纪律要求
1、报考我市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务必持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盖章有效)、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参加体能测评, 确保三证齐全。
报考我市党群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务必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参加体能测评,确保两证齐全。
2、体能测评时,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不超过3次。
3、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应自备运动装、运动鞋。近期注意保持身体健康,避免出现伤病等情况影响体能测评发挥。
4、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人员分组、具体时间安排、项目和标准进行体能测评,自觉遵守体能测评纪律。体能测评结束后,应立即离开测评区域,不得逗留。
5、体能测评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凡违纪违规者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陕西省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