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别 时间 报考职位
上午组 7月27日,上午7:20 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支队,交警支队一大队,交警支队二大队,汉台分局;宁强县公安局
下午组 7月27日,下午13:20 城固、洋县、勉县、镇巴、留坝、佛坪县公安局,勉县公安森林分局
地点:汉中市龙岗中学(南郑县大河坎镇龙岗东路,汉中市区内乘出租车可到达)
二、体能测评考生须知:
1.参加体能测评的上午、下午两组考生必须分别在7月27日上午7:20分和下午13:20分前准时到达龙岗中学东门集合,逾期不到者,后果自负。
2.考生必须携带资格复审签章后的准考证、身份证,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一经查处,按公务员考试作弊论处。
3.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和工作人员的指挥调度,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严禁在考场内抽烟、大声喧哗。
4.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一律穿平底运动鞋,禁止穿带金属钉的运动鞋。
5.在妊娠期、例假期女性考生和有心脏病、高血压及其他患有不宜做剧烈运动疾病的考生,请根据自身情况把握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凡不参加本次体能测评的,均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考。
6.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本次测评为三个项目,即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有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7.考生要认真学习《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人社部发〔2011〕48号)。
同时,将在现场进行演示,对违反测评规则的,考试成绩无效。
8.考生要对每一项测评结果进行当场签字确认,对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向监督指导组申诉。
三、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916-2688828(汉中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