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省面向优秀工人农民招录487名公务员,其中面向工人招录159名,面向农民招录125名,面向基层一线其他人员招录203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热爱基层工作,善于联系服务群众,尊重劳动,吃苦耐劳,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
4、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面向工人的职位
在我省境内各类企业生产经营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或从一线选拔到企业管理岗位的劳动者,工作5年以上,3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在近5年考核中获得过优秀等次并受到过企业(大中型企业所属部门)及以上表彰的。
2、面向农民的职位
在我省农林牧渔等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进城务工或在当地转移就业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者,工作5年以上,3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在发展农村产业、服务群众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并受到过乡镇(街道)及以上表彰的。
3、面向基层一线其他人员的职位
连续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时间满两届(6年)以上,群众公认,或者获得市级特别是省部级以上劳模称号的,高中(中专、中技)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到45周岁。
以上年龄时间计算截至2013年6月3日,受表彰时间截至2013年5月28日,工作时间计算截至2013年7月31日。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劳动教养的,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2、工作期间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而负有主要责任的,近5年考核中有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或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等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其他情形的。
三、报考程序
(一)宣传动员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在全省主流媒体统一发布招考公告,各级组织、人社(公务员局)部门通过多种有效方式,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同时,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陕西省2013年从优秀工人农民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陕西省2013年从优秀工人农民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和《陕西省2013年从优秀工人农民中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见附件1)。
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anxi.gov.cn)
陕西党建网(http://www.sx-dj.gov.cn)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shaanxihrss.gov.cn)
陕西省公务员局网(http://www.sxgwy.gov.cn)
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
报考人员对各类职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可直接通过《职位表》所附各市(区)、县招考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二)推荐报名
从优秀工人农民中考试录用公务员采取以县为单位按类推荐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符合面向工人职位条件的,在本人在岗企业所在县工人职位类推荐报名;符合面向农民职位条件的,在本人户籍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所在县农民职位类推荐报名;符合面向基层一线其他人员职位条件的,在本人工作服务所在县基层一线其他人员职位类推荐报名。同时符合面向工人、农民职位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可按工作所在县工人类职位推荐报名,也可按本人户籍所在县农民职位类推荐报名。同时符合面向基层一线其他人员、工人或农民职位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人工作服务所在县基层一线其他人员职位类推荐报名,也可按工人或农民职位类推荐报名。
1、符合条件人员在公告发布后即可下载《陕西省2013年从优秀工人农民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申请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也可在6月3日之后在县招考工作办公室或乡镇(街道)领取《申请表》。
2、符合报考条件的工人,在本人工作所在县招考工作办公室领取并填写《申请表》,经企业人事主管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后,于2013年6月4日8:00至6月11日18:00向县招考工作办公室提交《申请表》(一式两份)和有关材料。
3、符合报考条件的农民,在本人所在乡镇(街道)领取并填写《申请表》,经村(社区)党支部、乡镇(街道)党(工)委填写推荐意见后,于2013年6月4日8:00至6月11日18:00向县招考工作办公室提交《申请表》(一式两份)和有关材料。
4、符合条件的基层一线其他人员,在本人工作服务所在县招考工作办公室领取并填写《申请表》,经村(社区)党支部、乡镇(街道)党(工)委或企业人事主管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后,于2013年6月4日8:00至6月11日18:00向县招考工作办公室提交《申请表》(一式两份)和有关材料。
5、由县招考工作办公室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安排,考务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笔试设一科,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农业发展、农村政策、企业管理、社区建设等基层工作相关知识。对获得县委、县政府、市级部门表彰的加2分;对获得市委、市政府、省级部门表彰的加4分;对获得省委、省政府、中央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加6分。加分不累计,多次获得表彰或奖励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值给予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