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和差额选拔机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坚持和巩固正确的用人导向,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坚持“岗位选人、事业选人”的用人理念,确保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公认度高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充实到领导岗位上来,全力推进我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职位和职数
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8个。
三、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的范围:
1、全县党政群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干部(不含教育系统教师和卫生系统医护人员);
2、2010年之前大学生村官(含2010年村官)。
(二)选拔的基本条件:
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选拔的资格条件:
1、国民教育(第一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公考的公务员;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2011年7月31日前参加工作;
4、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竞争性选拔: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理的;
2、违反计划生育、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维稳等有关政策规定的;
3、因其它原因不适合报考的。
四、组织和程序
(一)组织实施。本次竞争性选拔副科级干部工作,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县委成立黄龙县竞争性选拔科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选拔程序。本次竞争性选拔副科级干部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民主评议、组织考察、差额票决、公示任职的程序进行。凡符合选拔范围、条件和资格的,均可到县竞争性选拔科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异地聘请专家阅卷的方式进行,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拔职位与应试者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当场答辩、当场打分计分、当场宣布成绩的方式进行,并对参加面试的人选在其所在单位进行民主评议,包括民主测评和德的评价。笔试、面试、民主评议成绩分别按50%、40%、1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按照选拔职位和应试者1:2的比例,根据应试者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情况和应试者的总成绩,按1:2的比例提出应票决的人选,提请县委常委会差额票决;对票决确定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结合其所学专业、工作表现和个人特长,进行适时任用。竞争性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不适用试用期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提出免职意见。
(三)纪律监督。为确保本次竞争性选拔副科级干部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县纪检监察、公证、媒体等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竞争性选拔工作的每个环节及结果,通过县电视台、黄龙政务网和黄龙党建网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社会、舆论的监督。有关单位要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应试者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和歪曲事实;应试者不得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五、报名须知
各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县竞争性选拔科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4月2日―12日
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干教办(县委三楼)
报名人员请按要求如实填写《黄龙县竞争性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表样可在黄龙党建网(http://www.hlzzb.cn)下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所在单位的负责人或乡镇(社区)党政正职及主管领导签注意见的推荐信,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4张。
联系人:冯俊涛,电话:13369272900
办公室联系电话:0911-5626757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黄龙县竞争性选拔科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