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人员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按照拟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对已通过公共科目考试的考生,按分数高低确定每个职位面试人员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附后)。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
(二)面试时间:2013年3月1日、3月2日,每日上午9:00,下午13:30开始。参加上午面试考生须于当日8:30,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下午13:00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前10分钟未到达候考室的,按弃权处理。
(三)面试地点:司法部燕城监狱,北京东燕郊开发区汇福路397号(地铁1号线大望路站B口出站,向东500米乘坐公交车811、812路到冶金一局(总站)下车,沿汇福路往南100米路东即到)。
考生应于2月22日前进行面试确认。确认方式为发送电子邮件至ycjyrsdcb@126.com,邮件标题为“准考证号+职位代码+姓名+参加(或放弃)面试”(如“207101123456+0501001005+张三+参加面试”),邮件内容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代码和联系电话,并以附件方式发送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和照片(.jpg格式,名称为本人姓名,如“张三.jpg”)。如无法发送电子邮件,请电话或传真确认参加面试或放弃面试资格,电话及传真:010-61599572
(四)面试时需携带的材料
1.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及地址)。
(2)《考试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填写,准确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并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彩色证件照)。
(3)有效身份证、公共科目准考证复印件及原件。
(4)已获得的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原件。(5)根据报名信息,提供相应的计算机水平及外语水
平证明复印件及原件。
(6)有基层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验职位的,还应提供有关劳动合同或有关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现工作单位与笔试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应一并提交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离职情况说明。
(7)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彩色证件照两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