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原则
面试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
二、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由国家公务员局根据规定统一确定,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准考证号及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1)
四、面试资格确认
㈠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3年2月18日16:00前将确认信息通过E-mail发送邮件到anj5593936@sina.com。确认信息标题格式为“准考证号+姓名+参加(或不参加)面试”,并以本人2个随时保持通畅的联系电话及报名时的电子照片为附件。如考生自愿放弃参加面试,应将《放弃面试声明书》(样本见附件2)的书面材料传真至我局,并电话确认是否发送成功。逾期未确认的视同放弃面试,并将有关情况上报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并记入该考生诚信档案。
㈡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我局将按规定从国家公务员局发布的面试递补人员名单中递补。
㈢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报到时须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领取面试考生须知。我局将根据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照片及信息,与考生本人及其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对。在资格复审及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者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将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须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明细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公务员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
4.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失(待)业证明》(失业、待业人员提供);
5. 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7.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参加到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含:“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和特岗计划教师)须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服务证明;
8. 所报考职位有基层工作年限要求的,须提供与工作经历有关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材料或单位证明;
9.考生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
五、面试安排
㈠面试时间:2013年2月27日、2月28日。每天上午9:00开始面试,请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于8:20前到达候考室。8:5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按弃权处理。考生全天封闭。
㈡面试地点:内蒙古军港酒店(呼和浩特金桥世纪四路东100米自治区血液中心旁)(地图和乘车方式见附件3);面试候考点位于军港酒店会议中心2楼2号会议室。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备查。
六、体检和考察
㈠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50%,最后合成的综合成绩为百分制。
2.面试结束后,我局将在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名单,请考生及时查看。
㈡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1.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比例的,根据计划录用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及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当体检和考察阶段出现不合格情况时,可按照有关规定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七、其他事宜
报到时间:2013年2月26日8:30-11:30、14:30-16:30
报到地点: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404房间)
联系电话:0471—4340759 4341795
传真电话:0471—4340878
内蒙古局网址:http://www.nmciq.gov.cn
体检时间:2013年3月1日8:00
体检地点:内蒙古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海德休闲酒店旁)
军港酒店前台电话:0471-5224555、5224799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2、放弃面试声明书
3、面试地点地图和乘车方式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将我局2013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2013年2月18日至20日与考生进行电话联系,进行面试确认,请考生确保联系畅通。确认时,将核对考生报考信息,如: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笔试成绩、报考职位、毕业院校、专业、联系电话等。考生也可主动与我局进行面试确认。
三、资格审查
1、时间:2013年2月25日-26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30)。
2、地点:吉林检验检疫局机关大楼三楼310室(长春市普阳街1301号)。
3、审查内容: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加贴照片),身份证、外语等级证和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写上姓名)。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有关劳动合同或单位人事部门的关于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
应届毕业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公章。
社会在职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关职位要求的卫生检疫工作经验证明(需加盖公章)。如果考生对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部分材料确有困难暂时无法提供的,须经吉林检验检疫局同意后,可在考察阶段提供。
考生身份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按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上四类人员同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参加面试的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四、面试安排及有关要求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3年2月27日—3月1日,每天上午9:00开始面试,请每天面试的全体考生务必于面试当天上午8:20前到达候考室,参加面试顺序抽签。截止当天上午8:5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考生全天封闭。
面试地点:吉林检验检疫局机关大楼十二楼会议室(具体乘车方式见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www.jlciq.gov.cn )。
(二)面试要求
面试只安排一次,请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合成成绩占50%;最后合成的综合成绩为百分制。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并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1、体检时间:2013年3月2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六、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行程,自觉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确认、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考生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参加面试考生的通讯方式如有改变,请及时电话通知我局,并注意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如因手机没有开启等原因导致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有关招考工作的具体事项,考生可向吉林检验检疫局人事处咨询。
电话:0431—87607310、0431—87607308
传真:0431—87607997
附件:1、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3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人员名单
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