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面试时间及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定于2013年3月1日,分上下午进行,上午9点开始、下午13点30分开始。
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商贸技术分院
考点地址:长春市卫星路3278号(卫星路与临河街交汇处)
交通路线:长春轻轨临河街站;公交车 225路、17路,卫星路站。
三、面试确认
2013年2月5日前,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进行面试确认。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双确认。
电子邮件发送到gwy87600129@163.com,邮件标题为“报考职位代码+姓名+确认参加吉林省邮政管理局XX职位面试”。邮件内容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代码和考生联系电话。
短信确认使用报名信息表上填写的手机号,将确认参加面试的短信发送到 15043097760 。逾期未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如果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于2013年2月5日前电话告知我局,同时传真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书》(放弃声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代码、放弃理由、联系电话)。
四、资格预审
2月5日前,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将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及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吉林省邮政管理局(传真电话:0431-87600132,邮箱地址:gwy87600129@163.com)进行资格预审。报考定向招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要按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确有困难的,可以通过快递寄送,寄送地址:吉林省邮政管理局人事处(长春市普阳街1966号)。
考生预审材料不符职位要求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进行递补。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复审时间:2013年2月28日上午8:30至下午16:30
复审地点:吉林省邮政管理局(长春市普阳街1966号)
资格复审时请考生携带本人如下材料:
1. 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