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面试时间及人员安排
面试定于2013年3月1日举行。请考生仔细阅读面试时间安排,上午面试的考生于2013年3月1日上午 8点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加盖资格复审意见的准考证报到,截至8点50分未到达侯考室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下午面试的考生于2013年3月1日下午12点40分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加盖资格复审意见的准考证报到,截至13点20分未到达侯考室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时,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所携带的电子通讯设备,请在进入候考室前关机并交由工作人员保管。考试全结束后,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立即离开考场,并严禁泄露试题。
面试时间和人员安排见附件一。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设在广州三寓宾馆春晖楼(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三育路23号,联系电话:020-37196088),所有面试考生均到此考点参加面试。考点交通位置图见附件二。
三、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务必于2013年2月5日24点前进行面试确认,逾期未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双确认。电子邮件发送到 gdyzzk@163.com ,邮件标题为“报名序号+姓名+确认参加××市邮政管理局XX职位面试”,邮件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代码、联系电话和确认参加××市邮政管理局面试等信息。手机短信内容包括“报名序号+姓名+确认参加××市邮政管理局XX职位面试”等信息,使用报名信息表上填写的手机号将短信发送到18988801509或18988801519。面试确认后不参加面试者,按有关规定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于2013年2月5日前电话告知我局,同时传真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书》,声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及代码、放弃理由、联系电话。
四、资格预审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月5日前将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党员证明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英语等级证明、会计资格证明复印件及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通过邮政EMS(以邮戳为准)或传真、扫描等形式发送至广东省邮政管理局进行资格预审。报考定向招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要按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考生预审材料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安排。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2月28日9:00—16:00,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二楼广东省邮政管理局会议室(东门楼梯上)。所有面试考生务必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考生未按要求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地点交通位置图见附件三。
(二)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应同时提供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打印,并粘贴本人近照)一份。
4.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其他社会人员提供《失(待)业证明》原件。
5.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