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科目考试
1、时间:2013年2月27日
笔试 8:30-11:00 (全体考生)
综合素质测试11:00-12:00(全体考生)
口试 13:00-17:00(对外文化联络局英语、法语、西班牙语、俄语、阿拉伯语及对外文化传播处职位考生)
2、地点:文化部机关309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二、面试
1、时间:2013年2月28日、3月1日、3月2日
(上午9时开始,全天封闭)
时 间 职位 候考地点
2月28日
(星期四)
全天 办公厅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1013
会议室
公共文化司办公室
3月1日
(星期五)
全天 办公厅督查处、社团管理处 301
会议室
财务司规划统计处、经费管理处
对外文化联络局英语、法语、西班牙语、俄语
3月2日
(星期六)
全天
面试形式:无领导小组讨论 对外文化联络局对外文化传播处、阿拉伯语 1013
会议室
2、形式: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相结合
三、成绩计算方法
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结构化和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各占50%)占35%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四、参加人员名单和最低分数(见附件)
五、体检和考察
1、每个职位按1:1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人数超过录用计划3倍(含)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面试人数低于录用计划3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我部将统一组织体检人选到国家公务员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我部承担,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我部将组成考察小组,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