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考生范围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范围为:省政府网和省公务员局网公布的本次调剂(第一次阶段、第二阶段)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
二、考生须提交的有关材料
1.准考证、毕业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对于报考有生源地、户口所在地限定职位的考生,还应提供户口本(复印件留存)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2.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11月2日至11月12日可登录省人事考试中心网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
3.报考有学位要求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留存),考生需自行在学信网上打印《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存)。
4.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
5.职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的相关证明;其他人员提供所在党组织或档案代理所在地的相关证明。
6.留学回国人员须由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7.报考职位要求具有计算机、会计从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等资格或等级证书的人员,若已经考试合格但尚未领到证书的,在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所出具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或相关证明。具体职位要求需提供其它资格条件证明的,请电话详询资格审查部门。
三、资格审查的组织实施
报考“公安类”合并职位(职位代码:9331593)和“城市规划类”合并职位(职位代码:9331595)的人员由省公务员局组织复审;报考省级机关的人员由各省级部门组织复审;报考司法系统职位的人员由省司法厅组织资格复审;报考各市职位的人员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分别组织资格复审。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时,须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执行《陕西省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四、时间和地点
安排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受理时间集中安排在11月2日8时至11月6日18时。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具体安排详见附表。
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重要提示:根据工作计划安排,本次调剂工作已经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阶段,下一步将要进行面试,再次提醒广大考生注意,我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面试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以“陕西省公务员录用考试”“陕西省公务员考试面试专家”“陕西省公务员考试面试培训资料”等名义的面试培训机构和面试培训班均与我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对此现象,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已高度关注,并会同教育、公安、民政、税务、工商等部门联合发文进行清理、整顿,严厉打击干扰公务员考试录用秩序的行为,望广大考生审慎对待,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第二阶段调剂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情况表
2.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工作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