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因事设岗、以岗定人、按需定员、满负荷工作,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招聘使用。
二、招聘方式
按照村委会推荐,镇政府审核,就业局认定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
各镇、街道办、社管中心招聘特设公益岗5—10名,负责本镇、街道、社管中心的保洁、信息汇总、信息上报工作;全县163个行政村,每村招聘2-3名特设公益岗,负责本村保洁、信息上报工作。
四、招聘对象
户籍在本辖区内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家庭成员。
五、报名所持资料
1、户口本、身份证。
2、贫困户证明。
3、二寸近期彩色照片5张。
要求报名时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5张,户口本首页和报名人所在页及其它证件各二份)
六、聘用期限及待遇
1、聘用期限为1年。
2、待遇为镇、街道、社管中心负责信息上报、汇总的专职人员岗位补贴每月1000元/人(限2名,其它人员待遇与贫困村特设公益岗人员相同),贫困村特设公益岗岗位补贴每月500元/人。
七、人员管理及资金申报
1、镇、街道、社管中心负责确定特设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负责从业人员的请销假等日常管理工作,并按季向就业管理部门如实上报特设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上岗工作情况。
2、特设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必须由本人承担岗位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另派他人顶替,否则取消特设公益性岗位资格。
3、特设公益岗从业人员受就业局与所在镇、街道、社管中心双重管理,管理部门进行定期、随机检查,检查存在问题的终止聘用关系。
4、特设公益岗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就业局向财政局申报,资金到位后拨付到各镇、街道、社管中心。
八、补充规定
1、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2、因我县财政困难及就业专项资金有限,特设公益岗位从业人员不予缴纳各类社会保险。
3、贫困村特设公益岗从业人员必须为长期驻村的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家庭成员。
4、镇、街道、社管中心负责信息上报、汇总的专职特设公益岗从业人员,须为中专以上学历,年龄18—35周岁,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九、报名时间:2017年9月19日—2017年9月22日
公示时间:2017年9月23日—9月29日
上岗及合同签订时间:2017年9月30日
十、报名地址:各镇(街)、社管中心劳动保障站(所)
咨询电话:8112042 8111337
延川县就业管理局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