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人员范围
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组织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二、体检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
考生要按照规定时间报到,除特殊情况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外,报考人员至
报到地点:烟台市莱山区实验小学(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91号,市内乘5、33、53、55、57、86、566、567、569路公交车到凤凰小区站点下车向西
三、体检标准
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二者缺一不可)报到参加体检,由工作人员验证后,统一乘车前往医院参加体检。
2、体检费用(600元左右、多退少补)由考生个人负担,直接交付医院。
3、体检当天早晨空腹(不吃饭、不喝水)。有关事宜,请参阅《体检须知》(详见附件)。
五、注意事项
1、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
2、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3、体检人员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参加体检。
4、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严禁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私自改动体检结果,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35-6891675
附件:体检须知(点击下载)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莱山区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