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计划
选聘文字写作人员15名,教育部门工作人员5名。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处分期间的;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7日—5月8日(截至17:00),应聘人员登录潍坊高新区劳动人事局网站(www.gxrsj.cn)“通知公告”栏,进入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主要是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应聘人员可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2.缴费。通过报名初审的人员,于2017年5月7日—5月9日(截至11: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初试考务费为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准考证打印时间将通过潍坊高新区劳动人事局网站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对进入复试范围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及证件:①《潍坊高新区2017年公开选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登录报名系统打印);②2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贴报名登记表下方);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④应聘人员须征得单位同意,并提交工作单位和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难度的应聘人员,经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在体检时提供;⑤报考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须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1份,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7年5月1日为截止日期。
对通过资格审查进入复试的人员,收取复试考务费70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资格。
四、考试
根据招聘岗位特点,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对应聘人员进行初试和复试。
1.文字写作岗位。初试采取综合文字材料写作的方式,复试采取专业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材料写作能力,以及相应工作经历。
2.教育部门工作人员岗位。初试一般采取笔试的方式,复试采取专业化面试的形式,重点考查应聘人员教育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
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文字写作岗位按1:2的比例,教育部门工作人员按1:3的比例分别确定进入复试人选。如报名人数较少,两类岗位进入复试比例最低可放宽到1:1.5。考试结束后,按照初试、复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如经评委组合议认定,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不能满足岗位要求的,可调减招聘计划。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等规定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侧重考察应聘人员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程序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通过潍坊高新区劳动人事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享受同类人员同等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有关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事宜,将通过潍坊高新区劳动人事局网站(www.gxrsj.cn)发布。
本简章由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8675012
附件:潍坊高新区2017年公开选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