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形象,县城市管理监督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城市管理监督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现居住在彬县城区。
2.年龄:40至50周岁。
3.性别:男女不限。
4.文化程度: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智能手机简单操作。
5.其他要求:身体健康,热爱基层工作,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工作仔细,能随时到岗为群众服务,能适应全天候户外巡查工作。
二、聘用名额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监督员共计14名。
三、工资待遇
工资包含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其中基础工资1100元/月,绩效工资根据监督员每天超额上报有效事件量确定(每件补助0.8元)。
四、报 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9日上午8:30至2017年4月20日下午18:00。
2.报名地点:彬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厦3楼城市管理监督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杨依兰。联系电话:029-34862021。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1)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2)近期正面一寸红底免冠彩照2张。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在原单位因违纪被解聘的;
(5)身体患有不适应室外或高强度工作疾病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5.在报名人员中,择优选择21人(按招聘人数1:1.5确定)进入培训环节。
五、培训、考试及体检
培训:报名结束后,组织开展为期3天的集中培训(2017年4月21日-4月23日)。
培训结束后,组织统一考试。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聘人员。
体检:组织拟选聘人员于2017年4月25日在西安交大一附院彬县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选聘,根据考试成绩依次替补。
六、公 示
对确定的拟选聘人员,在彬县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者方可聘用。
七、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只发放基本工资,试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期满后,正式聘用人员与县城市管理监督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每年签一次。聘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彬县城市管理监督指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