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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2017年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2017-04-12 14:13:19信息来源:点击: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意见(暂行)》(陕政办发〔2013〕36号)有关精神,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统一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全面综合评价,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学士及以上学位;  

4、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按附表岗位要求为准。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大学生;现役军人;新录(聘)用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在全国范围内为我区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向招聘3名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下表。  

招聘岗位  

岗位类型  

招聘人数  

学历学位  

专业要求  

其它条件  

临床医学  

专业技术  

3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学士及以上学位;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内科学,外科学,儿科学,妇产科学,急诊医学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招聘程序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规定,本次定向招聘工作拟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杨陵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定向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址:杨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陕西省杨陵区小康路2号,联系电话:029-87012361);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4月8日。  

2、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为急需的紧缺专业。按照陕人社发〔2017〕11号文件有关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的,不再面试,直接进入考察环节;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招聘计划的,增加面试环节。  

(三)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医疗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方法:由命题人员预先编制若干道面试试题,并拟定参考答案,现场打分。面试内容包括仪容仪表、综合能力、专业知识及操作技能等内容。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对并列人员增加1场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四)考察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侧重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廉洁自律情况方面)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不合格的淘汰。  

(五)体检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合格的淘汰。  

(六)公示

对于拟聘用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区政府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待所有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报请示范区人社局签发同意聘用文件和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在区人社局指导下,由区卫计局与定向招聘生签订定向就业服务协议书,督促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建立诚信档案、办理聘用手续等工作。  

待定向招聘工作全部结束后,将聘用人员花名册和统计表分别报送示范区人社局和社会事业局。  

以上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五、服务期限及待遇  

1、服务期限:定向招聘人员须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服务协议书的要求,在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连续工作5年以上;  

2、待遇:  

(1)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一次性补助安家费3万元;  

(2)在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服务期内在原工资基础上浮动一级薪级工资;  

(3)按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  

(4)在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工作期间,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单位岗位和名额限制,优先予以评定和聘用。  

六、其他事项  

1、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纳入区级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  

2、用人单位为定向招聘生建立诚信档案。对不履行定向服务协议的聘用人员,用人单位予以解聘,聘用人员按服务协议规定缴纳违约金,违约事实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杨陵区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定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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